4.1 卫生防疫要求


《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》 CJ12—86
1.3.6 动物患病,必须隔离饲养。
1.4.5 大型、凶猛动物合笼交配,主管技术人虽和班长必须到现场观察指导。
2.2.1 严禁在疫区采集饲草和肉类饲料。
2.2.2 动物饲料不得与有毒药品同处存放。
3.1.2 严禁在园内私自饲养动物;严禁携带动物(包括动物尸体、皮张)入园游览。
3.1.3 病亡动物尸体的解剖和处理,必须按防疫规定办理。
3.1.4 当动物发生急性传染病时,应根据疫病种类及扩散范围,立即实行区域疫区封锁或全园封锁。
3.4.2 动物患病,兽医必须进行诊断,迅速采取治疗措施。
3.4.4 动物病亡必须及时进行解剖和必要的病理检查,填写解剖记录和死亡登记。珍贵动物应作出死亡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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